大藏經的稅款 (日常 法師的宗風)
中國大陸在十年文革期間,「破四舊、立四新」的結果,紅衛兵把全國寺廟、佛像、文物等,砸毀殆盡。文革結束後,政府頒佈「落實宗教政策」。允許寺廟重建,僧人回寺。但初期只是著眼在文物重建,以及作為觀光用途。然而,還是召成海外華僑紛紛回去,出資把歷史上有名的古剎,一一恢復起來了。只是,因為思想管制非常嚴格,所以被毀的佛書,根本無法倡印,所以有「佛」無「法」。
一九九零年,佛陀教育基金會總幹事簡豐文 居士,在淨空法師提議下,發起「印大藏經到大陸」的活動。這在當時大陸寺院,非常需要,也是非常困難之舉。
所幸,蘇州西園寺的安上老法師,幾經奔走,終於把批文拿到了!於是簡 居士積極籌募款項,且找印刷廠接洽。他為了讓這一批珍貴法寶,能在各寺院長久供奉,所以與印刷廠老闆共同研究,紙張、油墨、製版、封面布、膠水...幾乎全部從海外進口最好的材料來作,老闆號稱:可以保存二百年不壞!—只是,每套單價自然也就高得嚇人,印三百套,花費達三千萬之鉅。
在簡 居士等幾個建築界友人協助下,大致就緒。對於這麼高的書價,簡 居士再度向老闆請求,能否降價。老闆表示,他的公司接這麼大案子,年底要繳很多稅,單這些扣掉,他的營利沒有那麼高,所以,如果簡 居士願意配合,這募來的三千萬,不要入基金會帳,直接給他,他不開發票,只給收據,那麼,他可以再多印二十套奉送。
能夠再多二十套,等於是兩百萬的價值,更重要的,是可以多出二十座寺院有大藏經。這在當時,各地寺院沒有半本佛書之情形下,是極有幫助的事。
只是,協助印刷廠逃漏稅,好嗎?
這不是逃漏稅,不過是把本來要繳給政府的錢,以及印刷廠盈餘,轉給最重要的法寶。有法,眾生才有光明希望。所以等於是讓政府「助印」啦!想想,簡 居士就心安了。當時,基金會兩位最重要的師長:淨空法師與日常法師,空師父常常不在,所以基金會內部事務,簡 居士總會問常師父。
他把多二十套的事向常師父講,並把自己想法告訴師父,心想師父應該會很支持多一些大藏經至大陸的想法。不料,常師父卻說:「送大藏經去寺院,就是希望佛法流傳。可是甚麼叫『法』呢?不是印在書上的字就是法,而是我們內心在實踐所說的教誡時,才是在皈依法。以不如法的因,來製造法寶,法已經不在了,放更多書在架上,有什麼用?」
常師父的意思,偷盜業在先,拿此錢去做供三寶的事,是不如法的。法久住於世的關鍵,不是形式上的信仰,也不是外在富麗堂皇的佛像或經書,而是有更多人去實踐佛語教誡,才叫正法久住,佛法興盛。
常師父當時之教,以及簡 居士的如法而行,就是佛陀教育基金會這二十五年來,在沒有僧眾主持下,還能夠受到廣大信徒信賴,不斷捐錢助印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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